刑事辩护基本内容:辩护权: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享有的比较基础、比较关键的诉讼权利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:(1)陈述权。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,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。(2)诘问权。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、鉴定人发问的权利。(3)调查证据申请权。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、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。(4)辩论权。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,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。(5)选任辩护人的权利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,进行辩护。(6)救济权。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,有权获得救济。(7)回避申请权。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,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,以资补救。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。故意伤害罪公安侦查阶段案件办理流程
之所以应将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典型的刑事辩护方法,主要是因为:首先,程序性辩护是刑事辩护存在的更普遍基础。事实表明,实体辩护若要在司法实践中有效地产生影响,是以侦查、司法机关在刑事实体问题上确实存在错误为前提的。然而,这种前提的普遍存在却并非现实。司法实践中,从侦查、起诉到审判,公安、司法机关在刑事实体问题上发生错误,对无罪之人或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之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情况,虽然时有发生,但并非普遍存在。因此,单一的实体性辩护方式,有使刑事辩护的普遍存在受到怀疑的危险。在只重视实体性辩护的前提下,人们往往是从防止可能出现的实体性错误来强调辩护的重要性。故意伤害罪公安侦查阶段案件办理流程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证明,深挖证据,是许多刑事案件辩护成功的法宝。
刑事辩护策略有什么?法律适用辩护:指辩护律师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,但就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,以及构成何种犯罪,犯罪性质,定罪量刑等提出与公诉机关不同的抗辩意见。指辩护律师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,但就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,以及构成何种犯罪,犯罪性质,定罪量刑等提出与公诉机关不同的抗辩意见。指辩护律师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,但就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,以及构成何种犯罪,犯罪性质,定罪量刑等提出与公诉机关不同的抗辩意见。3、定罪量刑辩护。
刑事辩护的一些流程:审判阶段:1. 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,律师应当了解以下信息:(1)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是否聘请过律师,如果已经聘请了律师,该律师已经做过的工作情况,是否还继续参与诉讼活动。(2)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的时间。 (3)委托人与侦查、审查起诉机关、审判机关的沟通情况。(4)审判机关及承办人的联系方式。(5)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场所、以前会见的情况。(6)其他信息。2. 审判阶段,律师必备的手续:(1)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。(2)律师事务所函。(3)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专门用的介绍信。刑事辩护要善于利用语速快慢和声调高低。
刑事辩护有什么技巧?说服法官: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。辩护业务是一种比较基本的诉讼业务,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。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有名学者、教授。但一位学者、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。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,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。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,而不是公诉人。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,因为,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。所以,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。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。达不到辩护目的。程序性辩护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程序的地位,维护诉讼程序的尊严。故意伤害罪公安侦查阶段案件办理流程
救济权: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,有权获得救济。故意伤害罪公安侦查阶段案件办理流程
什么是刑事辩护中的指定辩护?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。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,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。在我国,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。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。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。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,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。指定辩护的情况: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,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:(1)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,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,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。(2)被告人是聋、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,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。(3)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刑的,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。故意伤害罪公安侦查阶段案件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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